寧波市稅務登記證的審查步驟 |
來源:寧波工商注冊公司服務中心???時間:2015-07-30?分類: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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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核閱營業執照的同時,還應核閱稅務登記證。稅務登記是指經營應稅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開業、歇業以及經營期間發生改組、合并等大的變動時,必須向所在稅務機關辦理書面登記的一項制度,注冊會計師在核閱時,重點應核閱以下內容:
第一,核閱稅務登記的時間。按照規定,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的納稅單位和個人,應從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,向當地稅務機關巾請,辦理稅務登記。核閱時,要看有無超過規定時限的情況。
第二,納稅人在領取《稅務登記證》后,如果發生變更企業名稱或隸屬關系、改變生產或經營范圍、遷移經營地址等,納稅人是否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變更登記、重新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,是否換發了新證。
第三,審查納稅人有無轉借、轉讓《稅務登記證》或倒賣、偽造《稅務登記證》的情況。
第四,對于《稅務登記證》遺失、污損等情況,應審查遺失單位有無書面報告(副本),補發手續是否完備。
第五,對于負有代征、代扣、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,應審查是否及時填發《代扣證》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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